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评价的通知
2021-03-02 2339
各会员企业和有关单位:
为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新技术在施工中的广泛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工程建设科技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第一批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的实施单位已完成《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且应用新技术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2、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价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向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提出验收评价申请。
(一)应提交以下评价资料:
1、《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及立项文件;
2、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扼要叙述新技术应用内容,综合分析推广新技术应用的成效,体会与建议);
3、单项技术应用总结报告(新技术项目所在分项工程状况,关键技术研究分析与应用,主要创新点及施工方法,保证质量的措施,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工程质量证明(工程主要责任主体对整个工程项目及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证明);
5、效益证明(有条件的可以由有关单位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及经济效益与可计算的社会效益汇总表);
6、技术成果证明(通过示范工程总结或形成的技术规程、专利、工法等);
7、新技术应用施工影像及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8、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执行单位主要参与人员名单。
以上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按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正本1册、副本4册,证明材料原件放正本、复印件放副本),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
(二)电子版资料
能够反映新技术应用的视频或幻灯片(PPT)。
用U盘拷贝与纸质申报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文本、视频(或PPT)材料、汇总表(附件2)。根据申报资料内容要求,包括纸质资料8项申报内容顺序放在总文件夹内,并对应命名,每个总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项目名称”。
三、其他事项
上述文字性的书面资料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及视频(或PPT)材料附U盘一份,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至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
四、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 笑 、张 倩 0371-86686007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港B座0802室
邮 编:450000
附件1:《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价申请书》.doc
附件2: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汇总表.xlsx
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
2021年3月1日
豫工建协〔2021〕9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评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