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 新技术开发应用(微创新)成果评价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8-23 2995
豫工建协〔2021〕32号文件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企业建造技术创新能力,激发工程建设一线人员的创新活力,促进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产品)在工程施工中的创新应用,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新技术开发应用(微创新)成果评价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单位:本省企业以及新技术开发应用依托工程项目在本省的非本省企业均可申报。
2、成果内容: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开发应用成果的评价范围涵盖工程建设领域各个行业,在工程建设中新技术开发、应用和微创新方面取得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1)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等手段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产品);(2)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经过评价、评估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应用有创新、特色,在质量提升、增效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有进一步推广应用价值;(3)施工现场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成果为主,要求实用性突出且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已经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请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将申报资料及时报送至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电子版至gcjskjcg@163.com。
三、申报资料
1、提交《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开发(微创新)应用成果申报书》(附件1)3份;
2、按《河南省工程建设新技术开发(微创新)应用成果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2)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王 笑 0371-86686007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港B座802室
电子邮箱:gcjskjcg@163.com
邮 编:450000
2021年8月23日
附件:豫工建协〔2021〕3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 新技术开发应用成果评价 申报工作的通知.pdf